山西省省果业管理局参照实行公务员制度,承担省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果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省果业产业化的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综合协调与管理全省果业生产、加工、贮藏、流通与出口。
(三)负责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审核和项目资金计划的管理与监督。制定果业资源、技术、智力和新产品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果业科研、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教育培训和宣传促销。
(五)负责本省果品统一证明商标的申报、审验和管理;组织对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协调引导果业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协调组织和管理国内外营销窗口。
(六)受农业厅委托,统一管理果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七)组织协调全省果品重点集散地市场的建设;指导市(地)、县(区、市)果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引导和扶持果业中介组织,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
(八)联合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九)完成领导机关和领导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