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上海市种子管理总站为市农委下属承担行政管理事务职能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受市农委委托,主要负责本市种子管理具体事务,依法开展涉及农作物品种管理、质量监督、市场监管、行业管理和种子储备管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等工作,并对下级种子管理机构执行指导和监管。核定人员编制数为20个。内设品种管理科、行业管理科、市场监管科和办公室4个科室,建有上海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通过农业部机构考核。
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有关种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本市加强种子管理,扶持种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2.开展本市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和品种审定、撤销审定,承担本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主要农作物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引种备案工作;承担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受理、初审和上报工作;保护和管理本市农作物种质资源。
3.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工作,并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行为全程监管;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种质资源进出口审批的初审工作;对区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以及依法组织开展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
4.开展本市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和主要农作物杂交水稻、杂交玉米“两杂”种子纯度鉴定工作;承担全市种子检验机构考核管理;负责种子标签和信息代码指导监督工作,实施种子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的名义开展种子、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种子案件查处和种子质量纠纷调处等工作。
6.实施国家和本市种子贮备制度,承担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指导监管工作。
7.指导种子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本市南繁日常管理工作。
8.实施种业信息化管理,开展农作物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监督管理等信息化工作。
9.负责全市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调查统计和种子产业信息收集、分析;承担全市种子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信息
受市农委委托: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2.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
3.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口、收购进出口初审,
4.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初审,
5.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
6.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
7.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初审,
8.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9.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
10.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初审。
网页地址:
http://www.shac.gov.cn/xxgk/xxgkml/nwjgzn/zssydw/201509/t20150917_1503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