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供销社现有11个市级社、83个县级社、634家基层供销社、2所高职院校、1175家社有企业,连锁经营网点31952个,干部职工151050人。省供销社机关实行"参公"管理,设有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财务处、业务处、合作经济指导处、监事会办公室、茶叶拍卖交易指导处八个处室,编制42人。
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是省社全资企业,负责本级社有资产运营,总部设有综合部、财务部、经济发展部、企管审计部四个部室,员工27人。在全国500强企业中排名第186位,在浙江省百强企业中排名第12位。集团下辖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新大集团、特产集团、福士达集团(茶叶集团)、再生资源集团等直属企业15家。2014年实现经营收入728.9亿元、
2014年,全省供销社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为农服务这条主线,坚持以改革统揽全局,大力推进经营创新、服务创新、组织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深化改革实现良好开局。4月2日获国务院办公厅批复成为四个试点省份之一。6月5日省政府召开了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3个设区市、22个县(市、区)率先启动改革。慈溪等6个县被省委确定为"三位一体"试点单位。各试点供销社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一是联系自身实际,扎实推进综合改革。宁波市社探索联合社与社有资产运营主体一体化运行,温州市社以合作社资金互助会为抓手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嘉兴市社通过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服务农民增收等等,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三位一体"改革试点不断深入。各试点供销社通过组建执行委员会、完善内设机构、划转服务职能、明确支持政策等途径,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改革目标,供销社在"农合联"建设中实现了功能强化、能力提升、机制搞活。三是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取得新进展。在完善原有融资担保体系的基础上,稳健发展封闭运行的资金互助会,新建合作社资金互助会17家。全系统累计创办农信担保、小额贷款、资金互助会等各类信用合作组织97家,全年为农融资额93亿元。
二、社有经济保持稳健增长。全年完成总经营收入4472.1亿元、利润34.2亿元、上缴税费33.2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6.2%、1.41%和6%;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分别增长11.07%和11.92%,金华、杭州、衢州、温州、台州、湖州等地总经营收入增幅超过全省系统平均水平,市县供销社盈利面达到97.8%,有10家县级社进入全国百强县级社行列。全系统年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有41家,比上年增加5家,百亿元以上企业有3家;省兴合集团实现销售收入728.9亿元,同比增长4.1%。
三、为农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一是服务现代农业扎实有效。全年供应化肥、农药、农膜339万吨,市场占有率稳定在全省的70%左右,春耕支农惠农服务活动、智慧农资服务等受到农民欢迎,庄稼医院建设稳步推进,总数达到665家,一些地方开展废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回收收到良好成效。涉农企业服务转型不断加快,普遍开展合作化、一体化、个性化服务,发展植保、农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类合作社111家,服务面积176万亩。涉农培训进一步加强,累计培训56万人次。二是发展农产品流通实现新突破。以"网上供销百馆万店"为抓手,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已在淘宝、1号店、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办"特色馆"19家,各类农产品网商、网店达到119家,实现电商销售额12.6亿元。庆元中国香菇市场建成开业,台州中国农港城、金华农批市场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农批、农贸市场达到88家,实现交易额680.7亿元,同比增长20%。购销公司、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购销主体达到1106家,比上年新增156家。产销对接力度持续加大,农市、农超、农校、农企"四对接"活动广泛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体系不断完善,促进农产品流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协会联结的经纪人达到6万余人。三是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农村经营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日用消费品、医药等连锁企业达到300家,物流配送中心470家,网点31952个,连锁经营额同比增长11%,达到535.8亿元。湖州浙北大厦等积极向农村市场延伸,建设乡镇商贸综合体和连锁超市,有效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有序发展,累计建成区域集散市场、加工利用基地13家,回收网点862个,实现回收额126.6亿元,增长10.1%。
四、基层组织基础不断健全。基层供销社通过建设经营服务综合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对口帮扶等,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有了明显增强,基层供销社家数比上年增加114家,实现销售收入234.6亿元,增长26.8%,有26家基层供销社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标杆基层供销社;新建经营服务综合体313家,总数达到586家;薄弱基层供销社振兴计划稳步推进,对口双方围绕项目开发、网点建设、业务对接、组织创新、人力资源合作等重点,实施各项帮扶措施,实际已投入资金3200万元。农民合作社加快发展,新参办、领办合作社614家,总数达到3617家,入社农户25.9万户,实现销售额209亿元,增长28.3%,组建各类合作社联合社96家。综合服务社数量较快增长,结合基层组织建设、经营网络延伸,已建成4205家,比去年底新增1577家。
五、联合社队伍建设明显加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四风"问题的查摆整改,广泛开展学习型、服务型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联合社管理体制不断健全,4个市、24个县建立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联合社机关职能、人员、经费等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不断推出新举措、新特色、新亮点,为农服务功能明显提升。省本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兴合集团完成公司制改造和主要成员企业领导班子换届,产融结合成效明显,发起设立了7家涉金融服务企业;为农服务龙头作用充分体现,中茶拍公司积极探索拍卖交易新方式,农资集团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浙茶集团茶产业布局更加完善,组建了省茶业加工技术研究院。行业协会功能有效发挥,各类协会组织达到241家,会员2.82万个。社属院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浙江经贸学院被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浙江农业商贸学院进入全国供销总社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六、改革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省委、省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十分关心支持我省供销社工作,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王辉忠副书记、黄旭明副省长和全国供销总社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化供销社改革写入了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供销社工作的领导,统筹谋划改革方案,专门出台政策文件,解决供销社面临的突出问题,为供销社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财政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各地争取财政扶持资金达到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