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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来源:瓜果科技信息服务平台    发布日期:2018/11/20 15:13:13 浏览次数:

 

省供销合作社创建于1950年,50多年来,曾长期与省贸易(商业)厅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1996年,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组建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明确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省政府领导,与原省贸易厅合署办公。1999年底,在省级行政机构改革中,省供销社机构单设,独立运作。目前,全系统共有州、地(市)、县联社47个,基层供销社185个,1663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独立核算单位130个,其中社属出资企业15个,职工总人数2412人,总资产44.47亿元。

根据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省供销合作社职责、内设机构的通知》(青编办事字[2005]08号)精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牧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的方针、政策。

    2、负责制订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商品基地、初级市场、物流配送网络、农畜产品交易等中介机构;协调、指导农畜产品加工等项目建设。

    3、根据省政府授权,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进行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边销茶、烟花爆竹、再生资源、良种等主营业务,并承担边销茶的储备,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协助盐务部门加强盐务管理,完善农牧区食盐配送体系。

    4、行使出资人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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