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13个设区市供销合作社、80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1145个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8872个,法人企业1697个(其中农产品市场350多个),390个配送中心,53996个连锁网点,建办农村综合服务社16008个,职工34.2万多人。
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狠抓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落地见效,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2017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0782亿元,同比增长8.5%。实现利润50.14亿元,增长4.5%。资产总额2401.83亿元,增长6.2%。电商销售额313亿元,增长84%。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589万亩,增长30.9%。省总社获全国总社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第一名,连续13年名列前三名。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16个单位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4名同志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称号,2名同志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受表彰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成员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
(三)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推广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
(四)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和全省系统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建设。负责供销社系统农产品市场建设,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和管护。
(五)根据省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六)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及资产监管,协调成员社间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农民社员和农民经纪人技能教育培训。
(八)依法监管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社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推进联合与合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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